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

新聞 張滔涉炒股 求刑10年 檢察官起訴10人

新聞 張滔涉炒股 求刑10年 檢察官起訴10
股市作手綽號「大業張」的張滔涉嫌與上櫃眾星國際公司前董事長鍾小燕等炒作眾星 股票,獲利2億元,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,將張滔、鍾小燕等人依違反證交法多條罪名起訴 ,張、鍾2人被具體求處重刑。
檢察官求刑理由指出,張滔多次操縱上市、櫃公司股價,經起訴後在法院審理中,仍 毫無悔悟,他取得眾星、華豐橡膠經營權後,不專注本業經營,侵占公司的資產炒作股票 ,不法所得約2億元,請求法官量處他有期徒刑10年,併科罰金5000萬元。
鍾小燕是張的友人,為鍾萊電子、柯磊實業負責人,犯罪時間擔任眾星的董事長,卻 長期與張滔配合,以家族資金資助張滔炒股,偵查中,鍾小燕稱病,遞狀說自己患憂鬱症 ,拒不到庭也拒絕陳述,惡性不輕,檢方也對她求刑7年。
本案檢察官張書華共起訴10人,其餘被告為陳亞斐、許豐揚、顏德新、汪嘉新、曾麗 珍、陳恆逸、詹益旻、賴哲學,部分被告坦承犯行,亦未獲利,被檢方起訴時請求從輕量刑。
台北地檢署起訴張滔違反證交法等犯行,包括他98年到100年操縱眾星股價、以眾星與 傑林公司藥酒交易挪用眾星資金、利用柯磊公司及華豐橡膠虛偽交易侵占華豐資金、不當投資萬榮行銷公司股權造成眾星公司損害等。

股市作手綽號「大業張」的張滔涉嫌與上櫃眾星國際公司前董事長鍾小燕等炒作眾星 股票,獲利2億元,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,將張滔、鍾小燕等人依違反證交法多條罪名起訴 ,張、鍾2人被具體求處重刑。
檢察官求刑理由指出,張滔多次操縱上市、櫃公司股價,經起訴後在法院審理中,仍 毫無悔悟,他取得眾星、華豐橡膠經營權後,不專注本業經營,侵占公司的資產炒作股票 ,不法所得約2億元,請求法官量處他有期徒刑10年,併科罰金5000萬元。
鍾小燕是張的友人,為鍾萊電子、柯磊實業負責人,犯罪時間擔任眾星的董事長,卻 長期與張滔配合,以家族資金資助張滔炒股,偵查中,鍾小燕稱病,遞狀說自己患憂鬱症 ,拒不到庭也拒絕陳述,惡性不輕,檢方也對她求刑7年。
本案檢察官張書華共起訴10人,其餘被告為陳亞斐、許豐揚、顏德新、汪嘉新、曾麗 珍、陳恆逸、詹益旻、賴哲學,部分被告坦承犯行,亦未獲利,被檢方起訴時請求從輕量刑。
台北地檢署起訴張滔違反證交法等犯行,包括他98年到100年操縱眾星股價、以眾星與 傑林公司藥酒交易挪用眾星資金、利用柯磊公司及華豐橡膠虛偽交易侵占華豐資金、不當投資萬榮行銷公司股權造成眾星公司損害等。


相關:顏德新董事長,顏德新經理